各设区市建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、行政审批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体系,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省厅制定了《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请你们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。上述文稿同时上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(电子版可在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”中“互动交流”页面上的“民意征集”专栏下载)。
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消防化工处。
联 系 人:韩小刚
联系电话:0591-87527867
邮 箱:zjtxfc2021@sina.com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23年9月19日